时间:2022-11-29 07:58:02 | 浏览:1579
海南区政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以及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与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分中心举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座谈会,海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康丽芹、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分中心主任张继林及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双方就住房公积金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的相关法律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对住房公积金申请非诉行政执行程序进行讨论,并总结分析了涉住房公积金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的典型案例。
涉住房公积金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对公积金中心依法作出的行政执法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执法文书确定的义务,公积金中心自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通过此次座谈会,双方就加强非诉执行衔接,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通过增强工作合力,提升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效果,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切实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好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
来源:海南区人民法院
编辑:海南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