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21:05:02 | 浏览:538
来源:广州日报
6月23日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中获悉,《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0〕1号)相关规定,就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